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0   浏览次数:

河 西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处

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资产核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和加强省级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甘教国资函【2020】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国资〔2018〕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固定资产管理,依据《河西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下半年开展校内固定资产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和核查工作

(一)统一认识,提升资产管理能力

要充分认识开展资产清理核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要求的有效举措;要充分认识学校固定资产是学校履行职能、保障运转以及提供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开展国有资产核查工作,是学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办学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表现。

(二)夯实基础,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资产核查工作要有利于巩固“2016年资产清查”和“2019年资产权属登记”成果,进一步核实和掌握二级学院和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规范和强化固定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配置,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提供依据;有利于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固定的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强化责任,保证资产安全

依此为契机,使被核查单位及其它单位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管理意识,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核查工作机构、单位、内容

(一)成立资产核查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国资处、实验室管理中心、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资产清理核查工作。

(二)核查单位和时间

本次核查单位有土木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农业与生态工程学院、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组织部、人事处、图书馆。核查工作从2020年10月8日开始,力争12月底结束。

(三)核查内容

1.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督查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和资产采购、入账、使用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

2.各单位核查报告本单位固定资产现状及管理使用情况,鉴定报废和提出本单位在账陈旧设备和家具、用具等。核查重点是各单位自2016年元月1日起,截止2019年12月31日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固定资产数据,对各项实物资产进行核对、查实和登记,并报告使用情况。

3.依据财务处2019年各单位报销的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等账目,对其管理使用进行督查。

4.对各单位所有房屋和设备出租出借情况进行核查,督查出租出借收入的上缴。

三、资产核查工作方案

(一)强化领导靠实责任

核查单位分管资产管理工作领导为资产核查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是责任人,具体核查工作由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员等负责实施和操作,并及时与国资处进行沟通和衔接相关工作;学校资产核查工作组监督和落实核查全过程。

(二)核查工作要求

1.与资产管理系统相对应,每件资产都有相对应的条码,做到一物一条码,条形码粘贴完整。

2.对照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核查实物,及时变动资产信息,实现资产分类、名称、规格型号、价格、购置日期、领用单位、存放地点、经手人、使用人等账实相符,数据详实。

3.核查疑难资产,提交盘盈、盘亏相关资产说明和申请。

(三)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

1.自查阶段。 2020年10月8日到2020年11月20日。各单位自查具体实物资产所在办公室、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是否账实一致,及时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完成更新操作;补充和完善固定资产条形码粘贴等工作。并提交自查报告。

2.核实阶段。2020年11月20日至2020年12月10日,学校核查工作组进入各单位组织开展相关核查和鉴定活动。

3.调整处置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国资处根据核查工作组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反馈给各单位,相应单位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账务和清理处置废旧资产,核查工作组总结报告核查工作。

(四)核查工作目标

1.通过清理和核查,相关核查数据能完整、准确和真实地反映该单位固定资产状况和低值品物资和材料的管理使用情况。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确保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账与实物准确相符,为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为学校编制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并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

3.通过实物资产核查,核查做实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学校和上级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准确信息,为上级部门实施动态监管系统提供信息支撑。

4.对已达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上限,且经鉴定无法使用的废旧物资、设备和家具作报废处理,优化存量结构。

5.根据资产核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6.核查工作结束后,由核查工作组形成核查报告,报告学校,依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同时,核查结果是单位年度资产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核查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的单位,学校将暂缓对其新增资产的配置。

附:1.河西学院二级单位固定资产核查情况报告

2.河西学院固定资产核查登记表

3.河西学院低值耐用品核查登记表

4.河西学院仪器设备(家具物品)盘盈(盘亏)登记表

5.河西学院破损仪器设备(家具物品)报废登记表

6.河西学院房屋出租出借登记表

7.河西学院设备等出租出借登记表

联系人:丁跃斌 18993631186 王晓霞 17693405978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9月18日

附表1: 河西学院二级单位固定资产核查情况报告

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

二级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负责人


分管资产负责人


资产管理员


联系电话


单位固定资产总值


2016年以来新增资产值


其中:教学仪器值


2016年以来新增资产值


家具值


2016年以来新增资产值


其它资产

(接受捐赠等)


2016年以来新增资产值


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及使用率、完好率等:

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购置及使用情况:

资产出租出借情况(需要说明出租出借房屋和设备明细,面积、资产值等):

资产破损需报废情况(需要说明报损设备及家具明细,原始价值等):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表由被核查单位填写,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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