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6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9年资产配置预算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部门):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单位2017-2019年财政预算规划》(甘财教[2016]25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教国资[2018]06号)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新精神、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科学合理配置,推动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确保2019年资产购置工作顺利开展,现就2019年学校资产配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科学合理规范有效编制资产配置预算

依据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办学目标和2018年学校工作要点,结合2019年各单位工作思考,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资产配置的规定和要求,以项目形式申报和编制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和预算。

1.要高度重视新增资产配置与预算编报工作。各单位要依据学校实施“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明确“突出优势、强化特色”专业建设要求,重点支持基础条件较好、人才需求较大、发展后劲足的专业,扶持和开设具有区域传统特色、新兴产业及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或专业方向,调整供需失衡的长线专业考虑资产配置和实验室建设;以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深度融合和应用创新,推进数字校园高水平建设向高效率应用的根本性转变配置资产。

2.科学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保障资产配置和预算有效执行。结合学校2018年资产购置情况,2019年各单位新增资产包括教学、科研、办公、后勤服务等所需的仪器设备、家具、被服用具、图书文献及电子期刊、车辆、房屋构筑物及各类服务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及早与学校招标办等相关部门有效衔接,确保配置计划切实可行,有效采购。同时切实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国库支付的有机结合,实现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和资产的使用效率。

3.科学对待进口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配置。结合以往进口设备采购及使用实际情况,学校原则上严格控制进口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确因教学需要采购进口教学仪器设备,须经教务处组织论证审核,学校主管教学和资产领导共同审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相关规定,提交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所属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后,方可购置。

4.坚持遵循“先预算、后配置”的原则编报资产配置预算。根据省财政厅有关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编报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规定,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他资金新增各类资产的,都必须做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未按规定办理资产配置预算的资产,不准配置。

5.新增资产配置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无论是财政资金、自筹经费,还是科研费及各类启动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统一纳入资产配置预算。凡不申报资产配置预算的资产购置,省财政不审批;学校不立项,不购置,不报账。

二、分类申报,科学有效充分论证新增资产配置项目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实行归口管理、分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负责项目和资产配置的整理汇总、调研论证、审核上报等校内各单位编报的同类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具体职责如下:

1.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办公设备(家具)、公共教学平台及后勤保障设施平台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负责全校新增资产汇总。

2.教务处负责实验实训、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等专用设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3.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师资培养等专用设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4.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建设、产业发展等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5.信息技术中心负责学校与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相关项目新增专用设备资产配置预算。

6.图书馆负责学校纸质和电子图书文献类新增图书资产配置预算。

7.后勤管理处(医学校区管理中心、学生处等)负责学校后勤保障工作新增设备等资产配置预算,包括水、电、暖气等管网设施,环卫绿化、维修改造项目等新增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配置。

8.基建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新增房屋及构筑物资产配置预算,包括续建和新建项目、大型基础设施维修项目等,以省级及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文件为编制依据,按年度项目实施进度予以编报。

9.财务处负责学校新增资产配置预算额度分解与调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二上”阶段的数据上报,并保持数据的一致性。

10.凡是涉及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的购置,由学校统一考虑购置,各单位不再申报。

三、坚持程序,规范新增资产配置编报业务流程

各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分管资产负责人为本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的责任人,负责协调新增资产配置项目申报工作。

1.系统填报,校内各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结合今年资产购置预算执行情况设立项目,登录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在仪器设备系统中增加项目,编报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并于6月30日前将纸质版(需签字盖章)报归口管理部门。

2.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今年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各单位申报内容,做好2019年度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调研、论证、审核工作。

3.归口管理部门将预审核后的纸质版于7月10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整理、分类、汇总,经学校按程序初步审定后,将审定结果报财务处,作为编制“一上”部门预算依据。

4.依据省财政“一下”数据,由财务处,国资处沟通协调相关归口管理部门确立2019年资产配置预算,经学校审定之后作为编制资产预算“二上”数据的依据报财政部门。

四、沟通交流,认真落实新增资产配置的具体要求

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即为编报2019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联系人。编报过程中,在校内资产管理群主动沟通交流疑问或政策要求,保证所报数据准确无误。

1.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实行全口径一次性申报,2019年拟新增资产必须细化到具有精准归类的设备名称,资产管理处根据学校最后审定的项目和明细报财务处填报《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2.准确填报“资产分类名称”、“分类代码”以及新增资产的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数量、单价、金额、预算项目,属进口设备产品项目在备注中同时填列产地名称,其中,资产分类名称及资产代码无标准资产分类的采用近似归类法归类。

3.各类科研经费和各类启动金购置固定资产,不能构成项目的零星设备,由科技处和人事处组织申报,汇总后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预算及时办理审批手续,通知各项目负责人依据审批表在政府采购平台中申请协议供货或通过学校自主采购。

4.严格控制申报“两用资产”购置计划。“两用资产”是指既可用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公用同时又可用于私人、家庭生活等民用性强的资产,如: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摄像机、照相机等。“两用资产”的配置必须坚持勤俭节约、经济实用,与部门履行职能、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原则。

5.严禁借项目购买材料、低值耐用(易耗)品等。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购置,学校有专项拨款,在教学业务费中支出,为尽量保证资产购置审批与实际采购结果的符合度和固定资产年度增量符合度,今后非特殊情况,项目建设不得借项目建设购买材料、低值耐用(易耗)品。

6.项目申报要功能明确,内容具体,参数精准,概算准确。各单位要分目标功能做项目,一个项目解决一个问题,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项目功能目标要充分论证,明确解决什么问题,内容要具体,参数要精准,概算要准确,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项目功能得到有效发挥。凡不申报2019年资产购置计划和项目的单位,2019年不安排资产购置。

7.强化大型设备的专项论证。根据上级财政和主管单位要求以及学校采购管理办法规定,购置单台(件)10万元及以上大型专用设备、5万元及以上单个软件、进口设备,需做专门论证,并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和专家意见。

8.附属医院按自身业务和工作实际做好资产配置预算。参考本通知,附属医院依据学校《关于加强和规范附属医院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院办发[2017]32号),做好2019年资产购置计划或资产购置项目建设,保证年度预算的完整性,并将结果在报送省教育厅同时,送一份学校国资处备案。

特此通知。

联系人:国资处 杨婷 8282041,18093628398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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