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优质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优质服务承诺

为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国有资产管理改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接待师生来电来访工作方案,具体内容:

一、工作时间

根据学校及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安排,一般情况下,每周一上午为研究、安排一周工作的处务会议或处领导碰头会、周二下午为处政治学习或业务学习时间、周四处级领导参加学校中层干部会议,其他时间,如无特殊情况,全体人员均在岗开展日常工作并接待师生来电来访,为师生提供服务。

二、服务承诺

(一)在接待工作中,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周到地为师生提供服务。

(二)认真做好来电、来访记录,不能当时给予准确答复的,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原则上3-5天内给予答复。

(三)对接到的部门报告,原则上于一周内给予回复。

(四)保证服务态度优良,特别是要尊重老同志,关心、爱护年轻同志。


上一篇: 国有资产管​理处学习制度

下一篇: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