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

国有资产管理处学习制度

为创建“学习型”处室,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特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一)政治学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

(二)业务学习:学习资产管理、设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先进办法;

(三)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一)业余自学。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更新知识体系,提高个人政治业务素质。。

(二)集中学习。每周保证2小时的集中学习时间,通过学习增强凝聚力、战斗力。

(三)研讨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不定期地组织政治、业务专题研讨交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三、学习要求

(一)建立学习笔记。对重要学习内容要进行记录,做到有所得、有所思、有所悟。

(二)考勤。集中学习由本处或支部进行考勤,不能按时参加的要向处长请假。

(三)学习考勤情况每学年通报一次,学习情况可做为考核评优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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